这些天,浙江大学的一个学生因强奸被判缓刑却居然没被开除,引发舆情沸腾。前天见一篇自媒体文章,拿别的大学因不当言论被开除的对比来说浙大,笔者还留言说这没有可比性,因为每个学校的校规严厉程度有所不同。如果同一个学校出现不同的处理才有说服力。果然,早上就看到了浙大曾经处理过盗窃犯罪的学生,跟这次强奸犯罪的学生都是被法院判同样的刑,但浙大先前是做的开除处理,这个强奸犯却只是留校察看,还顺利地让毕了业。

ad5d075b9eb7a3c210e52147ffd3457a.jpg

2.jpg

舆情的波动其实折射与反映社会心态的变化。从良知的角度,社会永远都会彰显良知,因为社会总有正义的人,正义的群体,当一个国家主导社会朝正确方向的时候,正义永远在那里,良知就不会在社会中被蒙蔽或泯灭。浙大对犯强奸罪的学生轻处理之所以引发舆情波动,说明社会的主导方向是正义在上。

大学是个神圣的地方,教育者及教育管理者应该更有良知,也应该更致良知。因为大学是培养社会精英人士的地方,不仅仅是个造就专业人才的培训机构。大学不能枉与四书的《大学》同名。先来复诵一下《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未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大学》中的致知即是致良知。

对照《大学》浙大的某些部门或者某些人可能并未做到《大学》所宣示的。因为良知不学而能,是人就有良知,包括浙大的那个强奸犯学生,之所以强奸未遂,也因为心中尚存一丝良知,否则也不会犯罪过程中被动中止,最后还能投案自首。可浙大在处理这个强奸犯学生的问题时,凭良知应该是与处理那个盗窃犯学生是一样的,为何就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呢?按照心学的理论,也许是某些人良知被蒙蔽、或者某些人的私欲泯灭的心中的良知。因为私欲膨胀就可能影响到权力的不当使用。不致良知,膨胀的私欲就难以消除。而私欲不除,就难免做出违背良知的事来。

当今法制社会,一切依法办事,凡事没有调查,没有证据,不能凭空说事。但是良知本来就是知是知非的,社会上的事情,拿良知来做判断,其实也是非常明显的,不那么复杂的。明显昧着良知干出的引爆舆情的事,背后必有妖孽作祟。若不信,静看这次对浙大的相关调查结果。

针对浙大的这波舆情,一个是本来的是非有曲直引发,另外一个也不排除借助这个是非来谋取某种利益的,即用所谓的正义彰显来实现不正之义的。社会是复杂的,社会心态当然也就复杂了起来。浙大的这波高涨的舆情,有良知的人有表达,无良知的人恐怕也会有表达,善良的大众一定要致良知,否则仅仅凭我们心中的那点良知,还真没办法在这复杂的舆情中做出准确可靠的判断。不要被一时的舆情所引导,而应该冷静地观察舆情的变化,做出符合自己良知,并在致良知的过程提高对浙大这次舆情发酵的认知。

笔者以为,大学不能只有良知,大学要更致良知,让每一个受到大学熏陶的学子,都展现良知,都能不断致良知。从心灵品质与人生境界提升来说,大学不能以造就能人为目标,而应该是造就君子、贤人为目的,君子和贤人有正面的示范效应,而能人教育在一个市场导向的社会,则可能会造就更多的私欲膨胀者,还可能让其成为贪污腐败犯,甚至是十恶不赦的强奸与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