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深度解读《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中的“中医心理师”条款

2023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的《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国卫财务发〔2023〕27号),将“中医心理治疗”正式纳入全国医疗服务项目。大多数人关注的是“项目纳入”本身,却忽略了其中一句看似平常、实则意义深远的解释性说明。这句话,正在悄然重塑中国心理服务的人才版图。

一、原文溯源:那句被人忽略的关键表述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在“中医心理治疗”项目的解释性说明中,明确规定:

中医五音治疗“由经过中医心理培训的中医师或中医心理师、护士完成辨证处方和干预治疗。”

中医心理治疗“由中医心理学术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中医师、护士或中医心理师完成治疗过程。……”

这句话出现在技术规范的“人员资质”或“操作者要求”部分,其字面含义是:开展中医心理治疗项目的人员,可以是中医师、护士,也可以是“中医心理师”——但前提是“经过中医心理学术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这一表述看似平淡,实则蕴含了至少五层重大制度创新。

与此同时,在卫生人力分类体系中,中医心理师被列为与医、护、技并列的第四类卫生人力类别。这一分类安排,使“中医心理师”从“某某岗位的附加职能”跃升为“独立的卫生专业类别”,其制度意义远超一般性的培训通知。

二、第一层解读:三类人员的并列,意味着什么?

规范将“中医师、护士、中医心理师”三者并列,作为中医心理治疗的合格操作者。这一并列结构传递了以下信息:

1. 中医师:传统优势的延续

中医师本就具备中医理论功底,掌握情志学说、脏腑辨证等核心知识。将其列为第一类,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但问题在于:中医师的传统教育中,心理治疗的临床操作训练相对薄弱。因此,规范要求“经过中医心理学术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补上“心理治疗”这一课。

2. 护士:被忽视的心理服务“主力军”

护士被单独列出,是一个容易被忽视却意义重大的安排。在精神科、心身医学科、养老机构等场景中,护士是与患者接触时间最长、观察最细致的一线人员。赋予护士中医心理治疗的资质通道,意味着:

  • 护士的职业发展路径得到拓展——从“辅助执行者”升级为“独立治疗操作者”;

  • 心理服务的人力资源储备大幅增加——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00万,即使只有一小部分获得资质,也是一支可观的力量;

  • 契合“心身同治”的临床需求——护士可以在日常护理中融入中医心理技术,实现“护理即治疗”。

3. 中医心理师:一个全新的职业类别

将“中医心理师”与中医师、护士并列,意味着中医心理师不是任何现有职业的“附属”或“延伸”,而是一个独立的、与医、护、技具有同等地位的卫生专业类别。这在卫生人力分类史上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

三、第二层解读:与医、护、技并列——第四类卫生人力的制度确认

如果说项目规范中的三类人员并列是“职能定位”,那么卫生人力分类体系中将中医心理师列为与医、护、技并列的第四类,则是“制度确认”。这一安排可以从三个维度理解:

1. 平行地位的制度含义

传统的卫生人力分类以“医、护、技”为三大支柱:

  • 医(医师):诊断、处方、治疗决策

  • 护(护士):护理执行、病情观察、健康指导

  • 技(技师):检查操作、康复治疗、技术执行

中医心理师被列为第四类,意味着其既不完全等同于医师(不要求处方权),也不完全等同于技师(更强调心理治疗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而是一个具有独立专业内涵的新型卫生人力类别。这种“去依附化”的安排,使中医心理师可以建立独立的职业标准、职称体系和执业规范。

2. “第四类”背后的认知转变

将中医心理师单列为一类,反映了政策制定者对“心理治疗”本质的重新认识。在传统框架下,心理治疗要么被归入“医师”职能(精神科医师做心理治疗),要么被归入“技师”职能(心理治疗技师属于技系列)。中医心理师作为第四类,意味着:

  • 中医心理治疗被认可为具有一定专业独立性的技术领域,不完全依附于诊断权;

  • 非医师背景的专业人员(如心理学背景、中医学背景但非执业医师者)可以有一条独立的职业通道;

  • 为中医心理治疗的产业化、社会化服务提供了人才制度保障。

3. 与“心理治疗技师”的区分与联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医心理师与现行的“心理治疗技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心理治疗技师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中的“技”系列,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资质,主要从事一般性的心理治疗(以西方心理学技术为主)。而中医心理师更强调:

  • 中医理论与技术底色:以中医“形神合一”、情志学说、脏腑辨证为理论基础;

  • 技术手段的多样性:不仅包括谈话治疗,还包括情志相胜、移空技术、五态辨识等特色方法;

  • 服务场景的广泛性:不仅限于精神专科医院,还可广泛运用于综合医院中医科、治未病中心、养老康养机构等。

中医心理师的出现,并非替代心理治疗技师,而是丰富了心理治疗人才队伍的专业谱系——两者可以并存、互补、协同。

四、第三层解读:“经培训并取得证书”——资质要求的限定与中医心理师的业务范围

规范明确规定,开展中医心理治疗的人员(包括中医师、护士、中医心理师)均需“经过中医心理学术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这一资质要求,既是一个“准入条件”,也是一个“范围限定”。未经培训的中医心理师,其业务范围将受到严格限制。

(一)为什么必须培训?——中医心理治疗的操作风险与技术要求

中医心理治疗虽然以“调”为主、以“和”为要,但依然属于医疗行为,具有明确的技术门槛和操作风险:

风险一:误诊风险。 心理问题的表现复杂多样,焦虑、抑郁可能与甲状腺功能异常、脑部器质性疾病有关。未经系统培训的心理师,可能将躯体疾病误判为心理问题,延误患者治疗。

风险二:技术操作不当风险。 情志相胜法、移空疗法等技术有特定的操作流程和适应症。操作不当,轻则无效,重则可能加重患者情绪困扰。

风险三:边界意识缺失风险。 心理治疗涉及患者的深层情感和隐私。未经伦理培训的心理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越界,造成医患纠纷或伦理问题。

风险四:转介意识不足风险。 并非所有心理问题都适合中医心理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伴自杀风险)需要精神科医师的专业诊断和药物治疗。未经培训的心理师可能“硬撑”,延误患者获得正确治疗。

因此,“经过中医心理学术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这一要求,不是形式主义的门槛,而是对患者安全的基本保障。

(二)“未经培训”意味着什么?——限制性说明背后的业务范围界定

规范的限制性说明,其深层含义是:未经中医心理治疗培训的人员(包括所谓“自封”的中医心理师),不得独立开展中医心理治疗操作。 具体来说,其业务范围的限制体现在:

维度
未经培训者
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书者
独立开展中医心理治疗
❌ 不得独立操作
✅ 可在医疗机构/授权场所独立开展
使用“中医心理治疗”项目收费
❌ 无资质,不可收费
✅ 可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收费
处理复杂心理问题
❌ 超出能力范围,须转介
✅ 在培训范围内可处理
进行心理诊断/评估
❌ 不可出具诊断性意见
✅ 可在培训范围内进行评估
指导他人开展中医心理治疗
❌ 不可指导他人
✅ 经更高层次培训后可担任督导师
从事一般性心理咨询/疏导
✅ 可从事(但不得以“治疗”名义)
✅ 可从事

最重要的边界在于: 未经培训者,不得以“中医心理治疗”的名义开展服务,也不得按照中医心理治疗项目向医保或患者收费。他们最多只能从事一般性的心理疏导、情绪支持、健康宣教等非治疗性工作——这些工作属于“心理咨询”或“心理服务”范畴,而非“心理治疗”范畴。

这一限制性说明,实际上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界线:“心理治疗”是医疗行为,必须由经过系统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在规范化的框架内实施。“中医心理师”这个头衔本身,不等于“可以开展中医心理治疗”的授权——培训与证书,才是授权的依据。

五、第四层解读:与2026年25部门文件的政策呼应

将2023年技术规范与2026年25部门《实施方案》对照阅读,可以清晰地看到政策演进的内在逻辑:

1. “心身同治”的制度支撑

2026年方案要求“推动‘心身同治’理念在临床各科室诊疗工作中全面落实”。这一要求的落地,需要具体的人才支撑——中医心理师恰恰是“心身同治”的专业执行者。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中医心理师,“心身同治”就可能停留在理念层面,难以转化为规范化的临床实践。

2. “含中医类别医师”的深化

2026年方案将“含中医类别医师”与精神科医师并列,纳入社会心理服务人才体系的最高专业层级。而中医心理师的出现,可以看作是“中医类别医师”在心理服务领域的专业化延伸——不是所有的中医师都能或都愿意做心理治疗,但那些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中医心理师资质的中医师,可以成为这一领域的骨干力量。

3. 从“心理咨询人员”到“中医心理师”的制度衔接

如前所述,2026年方案将“心理咨询师”改为“心理咨询人员”,为新的职业类别留出了制度空间。中医心理师,完全可以作为“心理咨询人员”的一个专业化方向——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以本土化技术为手段、经过系统培训和资质认证的心理服务专业人员。

4. 培训要求的一致性

2026年方案在“规范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管理”中提出“强化职业资格管理、培训考核”等要求,与2023年技术规范中“经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要求形成呼应。两份文件共同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心理治疗不是“谁都可以做”的事情,培训与资质是刚需。

六、第五层解读:对相关群体的深远影响

对中医师:

中医心理师制度的建立,为中医师开辟了一条新的职业发展路径。传统中医师的执业范围以躯体疾病为主,而中医心理师资质使其可以合法、规范地开展心理治疗服务。同时,这一资质也是在“心身同治”大趋势下,中医师融入综合医院多学科协作的重要“入场券”。但中医师也不能“自动”获得中医心理治疗资质——同样需要经过系统培训并通过考核。

对护士:

将护士纳入中医心理治疗的操作者范围,是对护士专业价值的重大认可。长期以来,护士的心理支持工作缺乏制度化的资质认定和职业发展通道。中医心理师资质使护士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中医心理治疗,不仅拓展了职业空间,也为护理学科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对心理咨询人员:

对于2017年国家取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后处于“身份焦虑”中的心理咨询人员而言,中医心理师提供了一个新的、有国家制度背书的资质通道。通过系统培训掌握中医心理技术,取得中医心理师证书,可以成为心理咨询人员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实现“身份转型”的一条可行路径。

对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心理师制度的建立,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心理治疗服务提供了明确的人员资质依据。机构可以据此招聘、培养、考核具有中医心理师资质的人员,设置相应的岗位和职称晋升通道,将中医心理治疗纳入常规服务项目。同时,机构也有责任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才能独立开展中医心理治疗,这是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本保障。

七、结语:一项被低估的制度突破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中关于中医心理师的条款,字数不多,却字字千钧。它确立了三个并列(中医师、护士、中医心理师),划出了一类独立(第四类卫生人力),打开了一条通道(培训+证书),设定了一道门槛(未经培训不得操作),指向了一个未来(中医心理治疗的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

其中,限制性说明——“经过中医心理学术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深层含义在于:“中医心理师”这个头衔不等于执业授权,培训与证书才是授权的法律依据。 未经培训的人员,无论其自称什么头衔,都不得以“中医心理治疗”的名义开展服务。这一安排,既是对患者安全的保护,也是对这一职业专业性的维护。

与2025年启动的中医心理技能考试和实训基地建设相呼应,这项制度正在从纸面走向现实。而“考培分离”原则的确立(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官方机构负责考试),进一步强化了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为中医心理师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于精神科医师,这意味着你的协作队伍中将增加一支经过系统培训、具备规范资质的专业力量;
对于心理治疗师,这意味着你的专业谱系中将增加一个“本土化”的新分支;
对于中医师,这意味着你的执业范围中增加了一项“心身同治”的新技能——但需要先完成培训;
对于护士,这意味着你的职业发展路径中增加了一条新通道——但需要先取得资质;
对于心理咨询人员,这意味着你的身份焦虑中增加了一个新答案——但需要先通过培训与考试。

中医心理师,正在成为中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而“培训与证书”这一门槛,恰恰是这支力量专业性和可靠性的根本保障。

扫码报名,成为中医心理治疗的先行者!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专委会

2026年传统文化与中医心理治疗培训课程(第五期)

阿呆老师,13720180269

图片

阿萌老师,17762581803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