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一大早,打开健康报电子版,在第1版要闻版中的“致敬中国医生”专栏读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该报记者采写的到《武汉去的“心灵捕手”》,此文是从正面的角度报道了某著名心理专家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派出的专家之一,踏上征程,逆行奔赴武汉战“疫”前线,为一线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提供紧急危机心理干预服务的事。报道内容笔者都觉得挺好。但这个“标题党”式的标题让笔者对内容一下子失去了感动,心中泛起一种复杂的情绪体验。心灵是个美好的东西,也是非常隐私化的,人们都会展现心理美好的一面,也会通过心理成长克治那些可能导致心理障碍发生的一些东西。心理与情绪反应往往是在人们接受内外环境信息的过程中产生的联想反应的后果。而把知名心理专家描述“心灵捕手”对于中华文化基因的人们,首先会联想到什么呢?别人怎么联想不知道,但作为一个致力于汉字心理研究的我来说,最先想到的经典名著中的“捕快”,破案水平高,一下子能抓住罪犯。如果把心理障碍比做病魔,捕捉病魔也许说得过去。但病魔是看不见的,病魔附着在人的心灵中,巫医除魔往往就是折磨着那些活生生的人。心理专家应该是帮助患者发现病魔,协助患者驱除“病魔”,而不可能是心理专家自己捕捉“病魔”吧?如果是这样,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岂不是跟生物医学专家一样了吗?所以笔者以为,把心理专家描述为“心灵捕手”似乎不确切,事实上也不是如此。笔者以为撰写该文的记者也许是个体育爱好者,因为“捕手”是棒球或垒球比赛中负责接住投手投球及接捕本垒附近的击球,有所谓「场上的教练」之称。如果从英文语境来看,觉得也是没什么问题的。但翻译成汉字的“捕”就有点贬意了。本来心理障碍的人就可能存在“病耻感”如果健康科普专业报刊用可能加重社会对心理障碍歧视或加重患者“病耻感”的不当名词,恐怕不太好。笔者以为,心灵不需要“捕手”,心灵需要的是“同理”与“共情”,发现与觉察自己的心灵是每个人自己的事。如果不是患者或者来访者有主观需求,心理专家也无须去发现别的个人有什么样的心理。记者报道的专家是国内最为著名的心理评估专家之一,心理评估除非是司法需要,都是应来访者或监护人的要求去履行的,这是最起码的医学伦理。相信所有的心理学工作者都知道也会严格坚守这样的伦理。写心理专业方面的人物或者科普文章,记者恐怕要先补上社会伦理学和医学伦理课。保持心理隐私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只有做刑侦或者抓捕罪犯的时候,才需要有“心灵捕手”,当然,现在有的人也把“心灵捕手”用到了恋爱上,而这样的恋爱手段想必也是为人所不耻。每天坚持读《健康报》她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有益知识与信息。但也偶尔发现记者采写或者编辑编写的文章,标题有点“标题党”,为了吸眼球和浏览量,不考虑社会伦理,有点过。不过,《健康报》编辑在处理标题上还是有所讲究,毕竟在“心灵捕手”一词上打了引号。